越西县位于四川省西南部,凉山彝族自治州北部,东邻美姑,南接昭觉、喜德,西界冕宁,北连甘洛、石棉。幅员面积2256.47平方公里,辖9个地区工委、5镇、36个乡、288个村、908个村民小组、2个街道居委会。总人口23.45万人,县境内多山,气候属西昌巴塘亚热气候区,天气凉爽,雨量充沛,四季不太分明。物产丰富,粮食作物主要有玉米、水稻、马铃薯、小麦、荞麦。土特产有苹果、花椒、核桃、生漆。野生药材有天麻、贝母、虫草、杜仲等162科903种。珍贵树种有连香树、润南、香樟、楠木等。珍贵动物有大小熊猫、虎、豹、猕猴、獐子、黑熊等。矿产主要有煤、铁、铅、锌、硫铁矿、白云石、大理石、石灰石、水晶石、泥炭土等。已探明储量煤炭为5844万吨(多为无烟煤),赤铁矿1.2亿吨,磷矿1500万吨,石灰石3亿吨,大理石1000万立方米,花岗石300万立方米,泥炭1亿吨。此外,褐铁矿、铅锌矿、水晶石、硅石、玄武石、高岭土、石英等储量也很丰富。全县水力蕴藏量大,水位落差大,水力资源丰富,全县水能理论蕴藏量为64.14万千瓦,可开发量为17.93万千瓦,目前已开发利用的仅2.4万千瓦。优越的环境,丰富的物产,充沛的光、热、水等资源,使越西成为发展农业的适宜区,并为越西发展工业提供了先决条件,也为外来投资者创造了良好的内外部环境。越西基础设施较为完善。中冕公路开通后,越西至州府西昌的距离缩短到135公里,境内成昆铁路通车里程达79公里,省道乌金路自北向南纵贯越西,铁路公路纵横交错,形成四通八达的运输网络。通信手段先进,现已开通光纤程控电话、移动通信、无线寻呼、互联网等。进一步缩短了越西与外部的时空距离。改革开放以来,越西国民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近年来,通过内联外引,招商引资等方式,在县境内建成了一批项目,并逐步产生较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引进实业家罗晓波投资1500万元,盘活了电锌存量资产;成昆铁路输变电线路越西220千伏变电站建成投产;与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建设的装机2×6300千瓦的铁马二级电站投产发电;引进成都矩星高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越西管道燃气站已初步建成进入试运行;引资新建了越西县灵峰肉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引进山东碳化硅厂创办了电冶结合高耗能企业,与四川大学合作创办了朝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项目。越西有丰富的农业、生物资源和较为丰富的矿产资源、水能资源,随着西部大开发号角的吹响,这里的人民热忱欢迎各方有识之士,前来开发、建设这方热土。
越西什么债务诉讼提出申请的前提下可以不公开审理
在我国民事实体法中,隐私利益已经明确成为一种民事权益进人法律保护范畴。即便是作为公权力的司法机关,也不能肆意侵犯公民的隐私利益。
因此,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民事诉讼法中对公开审理、公众查阅以及公开质证的例外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公开审理的例外:公开审判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制度,其具体内容是指审理民事案件时,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审判过程及结果应当向社会公众公开。公开的具体方式既包括允许群众旁听案件审判过程,也包括允许新闻记者对庭审过程进行采访报道。法律特别规定的例外情况包括了以下几种情况:(1)涉及、个人隐私案件,一律不公开。(2)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14岁以上不满16岁的一律不准公开;16岁以上未满18岁的,一般也不公开。(3)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4)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可以不公开。由此可见,法律为保护国家秘密和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对涉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未成年人的案件采取绝对不公开的态度。同时为保护诉讼当事人隐私及商业秘密,在当事人提出申请的前提下可以不公开审理。
因此当事人认为案件涉及个人隐私的,可以向提出申请要求不公开审理。
公开质证的例外:质证是指一方当事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围绕另工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能力予以说明辩驳的过程。质证一般情况下应公开进行,这是审判公开制度的要求。但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同时规定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商业秘密的案件不应当公开质证。也就是说,即使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并未申请不公开审理,也不应当公开质证。而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当然也不应当公开质证。
公众查阅的例外:公众查阅权是指社会公众对已发生的判决书、裁定书可以进行查阅。该项具体权利其实是公开审判制度的一种延续,即审判结果的公开。但同时民事诉讼法中也就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进行了保护性规定,将其作为公众查阅权的例外情形。我们应看到,个人隐私权是自然人不愿意公开或让其他人知晓个人秘密的权利,因此隐私的范围也因人而异。判断判决的内容是否涉及个人隐私,除去惯例性认知外,也应结合当事人的申请综合考虑。
由此可知,当案件中涉及个人隐私时,当然不应公开审理。这种不公开审理既包括了审判过程的不公开,也包括了审判结果的不公开。同时,案件并不当然地被认为是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但隐私权是自然人不愿公开或让他人知悉个人秘密的权利。因此,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应当予以支持,此时的不公开审理同样既包括了审理过程也包括了审判结果的不公开。
北京讨债公司:在我国民事实体法中,隐私利益已经明确成为一种民事权益进人法律保护范畴。即便是作为公权力的司法机关,也不能肆意侵犯公民的隐私利益。
因此,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民事诉讼法中对公开审理、公众查阅以及公开质证的例外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公开审理的例外:公开审判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制度,其具体内容是指审理民事案件时,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审判过程及结果应当向社会公众公开。公开的具体方式既包括允许群众旁听案件审判过程,也包括允许新闻记者对庭审过程进行采访报道。法律特别规定的例外情况包括了以下几种情况:(1)涉及、个人隐私案件,一律不公开。(2)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14岁以上不满16岁的一律不准公开;16岁以上未满18岁的,一般也不公开。(3)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4)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可以不公开。由此可见,法律为保护国家秘密和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对涉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未成年人的案件采取绝对不公开的态度。同时为保护诉讼当事人隐私及商业秘密,在当事人提出申请的前提下可以不公开审理。
因此当事人认为案件涉及个人隐私的,可以向提出申请要求不公开审理。
公开质证的例外:质证是指一方当事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围绕另工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能力予以说明辩驳的过程。质证一般情况下应公开进行,这是审判公开制度的要求。但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同时规定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商业秘密的案件不应当公开质证。也就是说,即使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并未申请不公开审理,也不应当公开质证。而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当然也不应当公开质证。
公众查阅的例外:公众查阅权是指社会公众对已发生的判决书、裁定书可以进行查阅。该项具体权利其实是公开审判制度的一种延续,即审判结果的公开。但同时民事诉讼法中也就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进行了保护性规定,将其作为公众查阅权的例外情形。我们应看到,个人隐私权是自然人不愿意公开或让其他人知晓个人秘密的权利,因此隐私的范围也因人而异。判断判决的内容是否涉及个人隐私,除去惯例性认知外,也应结合当事人的申请综合考虑。
由此可知,当案件中涉及个人隐私时,当然不应公开审理。这种不公开审理既包括了审判过程的不公开,也包括了审判结果的不公开。同时,案件并不当然地被认为是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但隐私权是自然人不愿公开或让他人知悉个人秘密的权利。因此,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应当予以支持,此时的不公开审理同样既包括了审理过程也包括了审判结果的不公开。